近日,集团被通过“萧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证,这是上级部门对我企业在做好劳动保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集团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面多路广,分布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劳动保障法律规范,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又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萧山区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后,集团积极落实,相继制定和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奖罚及其它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竞标中标后20日后按照《关于萧山区建设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定额存入工资保障金。在招用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招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及时办妥外来员工的暂住证、计生证。特种岗位员工做到持证上岗,做好复训复检工作。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积极做好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决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对行管人员执行定岗定额工资,对一线员工进行按劳计酬,并保障全体员工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如需加班,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目前95.12%的员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团工会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当好“娘家人”角色,着力保障员工的权益。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对不适合女工岗位的不予安排女职工,保障女员工的身心健康。
(集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