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集团被授予“2012年度杭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集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既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劳动保障法律规范,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又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此,集团首先从完善制度入手,相继制定和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奖罚及其它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在招用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招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并及时办妥外来员工的暂住证、计生证的备案事宜,对特种岗位员工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做好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复训复检工作,同时对照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与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积极做好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时予以发放员工工资,做到决不无故拖欠工资和克扣员工工资。对行管人员执行定岗定额工资,对一线员工进行按劳计酬并保障全体员工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建筑施工的特殊性,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足额交足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员工超时加班现象存在,如需加班,按规定付加班工资。员工基本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
(集团办公室)
|